只为图方便 罚款200元 |
发布日期:2008-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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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图方便 罚款200元
7月13日11点,一辆高速交警巡逻车缓缓驶入台州南收费所的出口。令人诧异的是它的身后出现了一辆残疾人专用的机动三轮摩托车,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老拐车”。这样的车从外观上一看就知道是不能上高速的。 驾驶员陈某的脸色铁青,看来吓的不轻。收费员问他:“你这样的车还敢上高速,胆子够大的啊!”陈某说:“开始还不觉得,只是为了快点,图个方便,没想到后来听旁边的车子呼呼的开过去,越开心越虚,越开越害怕,腿都发软了,幸好交警发现了,给我开道,否则……” 原来陈某驾驶“残的”送客人到台州站后,为了快点回院桥,不顾进口收费员阻拦,就冲卡进了高速公路。没想到高速路上车子又多又快,越开越害怕。幸好巡逻交警在接到收费站的通知后,连路追赶,把他拦下了高速。最后高速交警按规定对其处以200罚款,并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陈某一边接受处罚,一边说:“下次可再也不敢了!” 据了解,残疾人专用机动车是下肢残疾人的代步工具,主要用于代步,原则上不应用于营运,且时速不能高于15公里。现在的残疾人机动三轮摩托车,多数已达到报废年限,按照机动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是不允许落牌照的。这就造成一旦发生事故,却找不到肇事者,加上大多数的车子没有参加相关保险,撞了人出了事故无法支付赔偿费用,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在此提醒各位朋友,不要为了图一时方便,就不顾自身安全,否则一旦发生了事故,就会后悔莫及。
周晓瑛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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