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
发布日期:2008-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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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中层职务最高任职年龄和员工离岗退养规定出台
为激活公司用人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公司十五年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实施,近期,公司相继出台了《中层职务最高任职年龄规定》和《公司员工离岗退养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根据规定,公司中层干部任职的最高年龄:正职为男满56岁、女满48周岁(干部身份的女满52周岁);副职为男满53周岁、女满47周岁(干部身份的女满50周岁)。达到任职最高年龄的中层不再续任,免去其职务。群团组织中相当于部门正副职的人员达到任职最高年龄的,延任至届期满止。 公司还规定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员工,可以申请办理企业内部离岗退养手续:一是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周年的;二是男年满48周岁,女年满44周岁,工龄满20周年且在公司工作满10周年,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其坚持上班有困难的;三是担任公司中层及中层以上职务的,在年龄上可放宽2周岁。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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