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南收费所开展“林浩技案件”学习讨论会 |
发布日期:2015-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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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临“钱海”不“下海”
——临海南收费所开展“林浩技案件”学习讨论会
9月18日,原大溪收费所员工林浩技因犯职务侵占罪,被温岭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追缴犯罪所得22万余元,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林浩技是通过废票再利用,通过正常车改绿通车形式,大量侵占通行票款。
近日来,临海南收费所利用下班时间,分别组织收费员观看林浩技案件庭审现场录像,观后分班就林浩技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展开讨论。在征费四班讨论会上,班长杨俊辉首先发表自己的见解,要从林浩技犯罪案件中吸取教训。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工作时时抓,平时要做好备用金现场管理的安全工作,严格遵守解款旁站制度,确保票款安全。
就如收费员包德福所说,林浩技案件发生并非偶然,是由于平时没有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诸如绿通车缺乏旁站,废票不加作废章,不按规定上交,以致重新使用等原因。所以,在今后工作中,我们一定要严格按公司的规章制度办事,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还有的收费员认为,作为收费员一定要廉洁收费,不能心存侥幸,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的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林浩技犯罪,自己失去了自由,更是愧对父母,愧对妻儿,留下的只是终身的悔恨。
通过讨论,该所收费员一致认为要从林浩技贪污事件中吸取教训,“身在钱海不下海”,票款安全,警钟长鸣。今后,大家要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切实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和形象。
王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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