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通行费应免不征,应征不漏 |
发布日期:2019-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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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通行费应免不征,应征不漏 2月21日上午,一辆厢式货车在到达台州收费所5号车道时,驾驶员称自己所载货物是海鲜产品淡菜,要求减免通行,然而在检查过程中细心的收费员却发现异样。 当天天公不作美一直下雨,检查中,收费员要求开两处空间检查物品,驾驶员拒绝打开侧边箱门,宁可淋雨也执意只开后方的箱门检查。在打开的一袋子中,收费员杨潇婷、余娟娟发现淡菜中掺杂有部分个头较小的,由于车厢较深看不清内部,在要求再开一袋检查时,驾驶员推三阻四不肯打开,一再要求免费放行。 于是,收费员上报情况,班长张海勇立即到达现场,要求打开侧门检查是否属于合格减免产品,如果不合格,需要缴纳相应通行费。此时,驾驶员骂骂咧咧地打开侧门,侧门里堆放的都是较小的淡菜。张海勇确定地告诉驾驶员,这是属于苗类产品,不能享受免费政策。司机企图蒙混过关被识破后,情绪变得异常激动,抓起一把淡菜就砸地上,再狠狠地逐个踩掉,不仅对工作人员恶语相向,还用拳头砸向车厢。见此,张海勇立即让收费员返回岗亭,并疏导后方等待的车辆至其他车道。 按照规定,享受“绿农车”政策的车辆,装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重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且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而苗类不属于免费范围,需要缴纳通行费。待驾驶员情绪稍许平静后,工作人员耐心讲解减免政策。最终司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足额缴纳了通行费驶离车道。 一线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对过往车辆进行收费,检查假冒绿农车辆更加验证了工作人员的认真细心,面对谩骂时,能够忍受委屈,顾全大局,冷静处理,还坚持文明服务,真正做到了按章收费应免不征,应征不漏! 杨雅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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