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祥云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荣获全国广告界最高荣誉 |
发布日期:2010-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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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祥云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荣获全国广告界最高荣誉“全国广告行业文明单位”称号 为台州地区惟一获此荣誉的广告企业
全国广告行业权威组织——中国广告协会,近日授予台州祥云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荣获“2008—2009年度全国广告行业文明单位”称号。 作为一家台州很受关注的公共企业——
的子公司,公司成立以来,我们没有把经济收入作为唯一的目标,而是主动承担了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按照集团公司的部署,努力把广告的经济性、公益性和社会性相结合,内树品牌,外树形象。 规划了甬台温高速公路台州一期沿线广告定位,最大限度避免了高速公路户外广告建设无序,混乱的状况,日常加强广告牌的管理和维护,避免出现小广告主建设的广告牌破破烂烂的形象,努力塑造体现高速沿途自然风光和人文特色的高速公路景观,使广告成为台州交通的添彩,成为一道流动的风景。 公司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投资300多万在高速公路沿线建设大型公益广告7座。让出12个黄金广告位置用于台州市宣传部,旅游局 ,以及地方政府的形象宣传,为地方的文明建设和树立窗口形象做出贡献。 三年前,我们就设定了争创全国广告行业文明单位的目标,做到该项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以创建活动为载体,在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上下工夫,全面推进公司的发展。 我们在经营中不但能够自己规范经营,还能加强广告行业单位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促进了户外广告公司的和谐和共同发展。在广告发布内容上做到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10多年来从没有出现违法广告和虚假广告的行为。严格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注重和谐企业建设,信誉良好,管理制度完善,树立了广告企业和广告人良好的社会形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双丰收。 “全国广告行业文明单位”评选由中国广告协会主办,从1997年开始,每两年一次,旨在全国范围内营造公平、有序、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提高广告行业的社会公信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国广告行业的最高集体荣誉和诚信文明的象征。在本次的评选中,对参评单位的经营规模、行业自律、公平竞争、广告质量创优以及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多方面都有严格的分类调查和量化考评。经严格筛选和评审,我省共有20家广告经营单位获此殊荣,而台州祥云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是为台州地区惟一获此荣誉的广告企业。 ( 顾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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