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计重收费超限认定实行新标准后引发的“绿农车”纠纷 |
发布日期:2019-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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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计重收费超限认定实行新标准后引发的“绿农车”纠纷 自2019年1月1日起,我省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超限认定标准有新规定。1月2日,温岭西收费所收费二班就遇到因实行新标准而引起的绿通车辆纠纷问题。
图为过站的大货车
当天中午,一辆牌照为浙J182**的5类大货车缓缓驶入温岭西收费所二号车道,司机表示自己运输国家绿农产品,要求免费通行。因电脑显示车货总质量为53.21吨,按照新的计重收费标准,六轴及以上货车轴限为49吨,该车已超限5%以上,不符合绿农车优惠通行规定,故应当缴纳通行费。在得知需要缴费后,司机显得十分激动,声称自己不知道这个标准,第一次应当予以免费,在遭到拒绝后堵塞车道。
随即,当班收费员工采取应急预案,果断开启备用车道,指挥后面车辆有序通过。后来在班长耐心的解释劝说下,司机最终表示理解并缴纳通行费后离开。
在此提醒各位货车司机,自2019年1月1日零点起,我省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超限认定标准按照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规定的车货总质量最大值进行调整,即二轴车限18吨,三轴车限27吨,四轴车限36吨,五轴车限43吨,六轴及以上车辆限49吨。
图为政策调整前后对比 请各位司机详细了解新政策,并严格遵守此项规定,不要超限上路,避免引发纠纷。 洪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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