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14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发布日期:2014-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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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于2014年12月9日在台州市群众艺术馆召开了2014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股份为919590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5736%,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林广祥主持,经鼓掌表决推举了监票人、计票人,经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1959017股,同意91956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78%;反对0股;弃权2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22%。
二、《关于向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市区连接线项目借款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1959017股,同意918128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411%;反对0股;弃权146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589%。
三、《关于部分董监事辞职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1959017股,同意919590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关于补选部分董监事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1959017股,同意919324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11%;反对0股;弃权2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89%。
公司董事会聘请了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见证意见书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
201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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