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在台州市天和路95号天和大厦A座26楼会议室召开了2014年度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股份为1033912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7.87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谢文君主持,经鼓掌表决推举了监票人、计票人,经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3391241股,同意:103391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3391241股,同意:103391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3391241股,同意:103391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3391241股,同意:103391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关于林广祥董事辞职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3391241股,同意:103391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本次大会选举张建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3391241股,同意:103391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董事会聘请了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见证意见书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