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发布日期:201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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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在台州市天和路95号天和大厦A座26楼会议室召开了2015年度股东大会。 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谢文君主持,经鼓掌表决推举了监票人、计票人,经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051036 股,同意:930510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051036股,同意:930510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2015年度财务决算及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051036股,同意:930510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051036股,同意:930510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关于中央山公馆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051036股,同意:930477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65%,反对:0股;弃权:3240股。
公司董事会聘请了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见证意见书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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