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主任徐豪就台州高速股权 集中和优化的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广大股东的共同配合下,台州高速股权集中收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股权结构已发生根本性变化,市属国企和黄岩财务开发公司已经实现绝对控股。截至10月28日,共办理股权转让的总数达20100笔,总计转让股数达到了5747万股,约占总股数的26.61%。现市属国企和黄岩财务开发公司共持有高速集团股权13209万股(含原持有的股权74,625,772股),约占总股数的61.2%。为方便社会各界和广大股东进一步了解此项工作,市国资委主任徐豪就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再次接受台州各大新闻媒体的采访。
一、本次股权集中收购的目的是不是为了上市?
答:这个问题8月28日接受媒体采访时已经作过回答。但是,一些股民对此还有疑虑,今天,我再次明确,股权集中收购不是为了上市,目前,高速集团也不具备上市的条件。
根据《证券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应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第一,高速集团所辖经营性路段收费年限平均还剩7年左右时间。第二,主营业务房地产,目前仅剩一个房产项目尚在开发,没有土地储备,另外房地产企业上市更为困难。尽管公司在积极探索转型,但还未开拓出更好的投资项目,难以体现持续盈利能力。
此次股权集中收购的最主要目的是为了让高速集团更好地承担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更好地发挥出该企业承担政府性项目的作用,未来高速集团在考虑经济效益的基础上,更要突出履行国企社会责任。
二、如果继续持有,高速股权还会继续分红吗?
答:分红的前提是公司有盈利,且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以下三方面因素将影响高速集团的盈利能力。第一,甬台温高速台州一期经营性收费年限平均只剩下七年左右的时间,公司路段养护质量指数明显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运行成本也将会上升,以征费收入来维持盈利的持续性不强。第二,高速铁路建设不断加快,周边正在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也将不断投入运营,高速集团路段的征费收入将会受到较大影响。第三,高速集团将参与台州市综合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公司的盈利能力将会有较大的下降。集中收购结束后,是否分红将根据高速集团运行的盈利情况届时另行确定。
三、股权收购结束后,继续持有的高速股权如要转让怎么办?
答:为保护股东利益不受损害,可以继续通过浙江股交中心的服务平台转让。集中收购结束后,各地的收购点将撤销,高速集团集中收购前设在临海及温岭的股权代理点也将撤销,浙江股交中心将恢复正常的办理流程。根据已经约定的交易规则,高速股权仅限于现有股东之间交易。届时,价格由转让双方自行协商决定,交易手续将比此次集中收购更加复杂,交易成功的几率也将会大大降低,交易成本也将会提高。
四、股权集中收购结束后,交易价格还会是每股8.19元吗?
答:台州高速股权自2009年12月进入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平台挂牌,至2017年6月,股权确权调整的成交均价为每股4.63元。此次集中收购的每股8.19元的价格,是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股权收购价,仅在股权集中收购期间对台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公司等四家市属国企具有约束力。集中收购截止期以后,高速集团的股权交易价格将完全由转让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因今后的股权分红无法保证,能否保持集中收购前的交易平均价4.63元都难以确定。为保护股东自身利益,建议大家在此次政府主导推动的高速股权集中收购中及时转让股权。
五、本次股权集中收购结束后,还会再次组织集中收购吗?
答:8月28日,我就台州高速股权集中和优化的有关问题接受台州各大媒体的采访提问时就已明确说明,股权集中和优化工作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一项既庞大又繁杂的工程。本次股权收购即将实现预期目标,收购目标完全可以实现,不再组织集中收购。
六、股权收购为什么要把收购目标定为市属国企和黄岩财务开发公司持股比例为66.7%
答: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市属国企和黄岩财务开发公司持股66.7%,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更好地贯彻落实台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激发高速集团投资政府重大基础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七、66.7%的收购目标实现的可能性究竟有多大?
答:我们有充分的信心、充足的理由保证本次收购目标的完成。首先这是政府主导和推动的工作,市县各级党委、政府为此倾注了大量精力开展宣传发动,向广大股东反复宣传股权收购的目的和意义。同时,还通过多种方式积极联系、寻找失联股东。我们相信,广大股东在真正了解、理解股权收购的目的和意义以后,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损害的角度出发,也会积极支持并转让高速股权。高速集团注册资本为2.16亿元,截至10月28日止,市属国企和黄岩财务开发公司共计持有高速集团约61.2%股份,离66.7%的收购目标大概还需收购1188万股左右。可以透露的是,目前一家持有1100多万股的国有法人股东已达成转让意向,正在办理股权转让相关审批手续,即将完成交易。
八、11月30日后,目前无法联系到的部分股东及未得知本次转让相关信息股东还可不可以再向市属国企转让股权?
答:不可以。根据台州高速股权集中和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28日发布的《
股权收购公告》,本次市属国企集中收购台州高速股权的时间为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11月30日。届时,各地股权收购点将撤销,不再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对于目前无法联系到的部分股东,我们将在11月30日前尽最大努力,继续寻找这部分股东的联系方式,积极履行告知义务。
图为温岭收购点现场
图为黄岩收购点现场
图为椒江收购点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