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新政策 |
发布日期:201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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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新政策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收费公路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省交通运输厅和省物价局在11月26日出台了新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浙交【2010】267号文件)。
此次新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实行绿农车免收政策的收费公路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此次文件规定:“全省收费公路对所有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二是一定量地放开了绿农车的混装量和超限量。此次文件规定:“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暂定总装载质量20%以内)、超限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暂定超限5%以内)的鲜活农产品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三是鲜活农产品目录新增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这四项。其他按原目录划定的范围执行。
新的绿农车政策可以说是在原来的“五纵二横”线路免收基础上,全面放开了对鲜活农产品车辆通行费的征收。显示了省政府对于执行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决心。
图为台州收费所工作人员在检查鲜活农产品运输车
公司一直以来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十分注重社会效益,2008年共免收“绿农车”通行费2346.82万元,免收车辆137230辆次。2009年公司共免收“绿农车”通行费2860.21万元,比09年增长22%;免收车辆165708辆次;比09年增长21%。2010年截止到10月份,公司共免收“绿农车”通行费3298.81万元,比09年同期增长40%;免收车辆151294辆次;比09年同期增长11%。
此次新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将在12月1日正式实行。新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实行后,我公司的绿农车通行费免收额将会进一步增加。作为一个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我们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会全面贯彻新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的畅通,为稳定物价,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构建和谐社会奉献出国有企业的社会效益。
征费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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