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发布日期:2022-05-27 |
来源:
|
浏览次数:12003 次 |
|
本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在台州市天和路95号天和大厦A座25楼会议室召开了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陈文波主持。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股数为:16538151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76.57%,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大会经鼓掌表决推举了监票人、计票人,经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 1、《关于签订<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特许经营项目股东出资协议书>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65381513股,同意:1653815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董事会聘请了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见证意见书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2022年5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