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完成社会保险基数调整及养老、失业保险补缴工作 |
发布日期:2022-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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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人社发〔2022〕86号文件,2021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89240元。各地以此依据计算2022年社会保险相关待遇,并按规定及时调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2311元,下限仍为3957元。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公司本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于十二月开始,调整后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自2022年1月开始执行。人力资源部为尽快落实文件政策,根据文件规定对12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对需补缴养老、失业保险的人员进行核定,对需补缴差额的人员及金额进行核算,顺利完成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1-11月份的差额补扣。 医保2022年度缴费基数于今年7月正式启用新基数,人力资源部2022年9月份按照医保局通知进行医疗保险基数调整,并补缴7-8月医保差额,上限为19783元,下限为3957元。12月8日接医保通知:申报基数范围在3957-19783元/月的本次不涉及调整。自2022年12月起,缴费基数超出19783元/月的人员按其实际申报基数调整(超新上限的按22311元/月)。本次医保上限调整人员将于下月调整新上限基数,并补扣12月差额。 李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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