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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0万到账,“6.13”爆炸事故理赔到位

发布日期:2023-01-09 来源: 浏览次数:1115 次

1月9日,随着最后一笔理赔款的到账,标志着历时两年半的“6.13”爆炸事故理赔工作落下帷幕,最终获得赔付金额1580万元。

2020年6月13日16时40分左右,G15沈海高速温岭段大溪出口处,一槽罐车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也对该路段的高速路面、护栏设施,绿化等产生了很大的破坏,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在爆炸案发生后,公司迅速启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行动,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开展事故抢救。现在现场救援结束后,公司也积极开展保险索赔,尽量减少财务损失。一方面,深入事故现场了解受损财物有关情况,采取多项措施切实推动保险理赔工作。另一方面,由资产管理部配合保险理赔工作,进行资料收集,与公估公司、保险公司对接沟通,商讨定损、理赔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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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具体的索赔谈判过程中,由于此次爆炸造成的受损涉及面广,受损情况复杂,而且针对维修过程中部分理赔细节上争议较大,致使理赔过程漫长。

通过沟通发现最大的分歧点在于桥梁维修方式的选择上。资产管理部通过翻阅资料和向工程部门咨询发现,集团公司在经过相关专家详细核算和方案优化后,决定对原先的桥梁进行改造,调整为路面,而保险公司则认为针对受损桥面恢复原状即可。为此,资产管理部多渠道收集证据:积极向相关法律顾问和行业专家咨询;对接工程部,核对施工合同、图纸等,多次组织协调会,据理力争,反复从工程进度、安全等方面阐明方案选择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向对方说明跨桥改路更有利于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安全,还能节省对所有有隐患桥墩拆除重建的费用。

集团领导对此也十分重视,亲自牵头进行协商,在多达十几次的讨论、碰头会后,保险公司最终接受了公司的方案。

两年半的艰辛索赔过程中,资产管理部在公司领导下,始终坚持企业利益优先,通过此次理赔工作,也积累了财产保险索赔成功案例管理经验,为充分发挥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障作用奠定良好的基础。

                                         许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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