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下午,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在天和大厦A座25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共3人(家),代表股份16538151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登记股份的比率为100%,符合《公司章程》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大会合法有效。
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孔方桂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大会,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大会经鼓掌表决推举了监票人、计票人,经记名投票表决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投资计划》和《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获得通过: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同意股数为1653815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同意股数为1653815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同意股数为1653815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2024年投资计划》的同意股数为1653815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同意股数为1653815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庄红燕出席会议,并对大会全程进行了见证。
顾维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