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进行调整 |
发布日期:2016-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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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进行调整
根据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10号令)文件精神,历经二个多月的努力,近日,公司办公室牵头完成了对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进行调整。
办公室于6月中旬制定了编制工作方案,经过宣传准备、调查摸底、编制汇总和征求各方面意见等几个阶段,结合公司实际,在广大档案协管员的共同努力下,和各个部门的支持下,编制了《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将更加完整、系统地保存公司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提高归档文件材料的质量,适应领导决策科学化和公司各种工作服务的需要,适应立卷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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