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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南、大溪等所被继续认定和新命名为2004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

发布日期:2005-11-11 来源: 浏览次数:4218 次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广大青年积极投身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热情和工作干劲,11月11日,市“双争”活动领导小组经评审,认定、命名台州市400多个青年集体为2004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公司的临海南收费所、台州收费所、台州南收费所被继续认定为青年文明号;黄土岭隧道管理所、大溪收费所被新命名为2004年度青年文明号。        (杨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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