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高速工商登记备案工作顺利完成 |
发布日期:2018-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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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高速工商登记备案工作顺利完成
去年股权集中收购完成后,集团董事、章程的变更备案成为了一项亟待解决的工作。为此,公司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指定股权投资部专门负责办理。6月14日,集团章程修正案终于完成备案工作。 台州高速是1993年浙江省首家采用股份制形式承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当时采用“法人持股,定向募集”形式,募集所需的建设和开发资金,由7家单位共同发起,共3024个法人股东。由于公司股东人数众多,时间跨度大,股份变更历史沿革情况复杂,无法完整披露每次股份转让具体时间、数额和交易双方等原因,历年来在工商登记股东备案方面一直存在困难。在本次章程变更备案时,因无法提供股份变更历史沿革详细资料而被省工商局拒绝受理。 在市国资委徐豪主任和毕武副主任的指导协调下,在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处缪军福及许复民两位处长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公司领导及股权投资部的不懈努力,公司工商登记终于在5月18日从浙江省工商局迁回台州市工商局办理。 随后,市国资委毕武主任亲自组织召开协调会,会上要求大家本着尊重历史事实,遵循法理,解放思想、勇于担当的原则下尽快补齐相关资料,妥善办理章程变更备案。根据协调会精神,公司委托台州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股权结构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按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浙江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章程备案的操作意见》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在相关补充材料提供后,台州市市场监管局于6月14日受理并办理了公司董事、章程修正案的备案。 至此,台州高速成为浙江省首例在地级市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完成章程变更等备案的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也为台州高速股权集中和优化扫尾工作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李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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