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依据 |
发布日期:2017-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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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依据
个人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该过程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计算主要由以下三部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条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九)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三、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第四条,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这三部法律法规,分步进行对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进行解释。首先将“个人股权让所得”划归为“财产转让所得”的行为,其次明确“财产转让所得”的适用税率为20%,最后再给出一个计算公式。 举例说明:某股东以转让价8.19元转让股权1000股,当初购入股权的原值4.17元,如果股权转让时除个人所得税外的没有其他税费发生,那么该股东需缴纳: 个人所得税=(8.19-4.17)*1000*20%=8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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