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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台州南、大溪收费所获“三星级公路收费站”称号

发布日期:2006-03-07 来源: 浏览次数:4790 次

台州、台州南、大溪收费所获“三星级公路收费站”称号

1月,浙江省交通厅浙交[2006]13号文件通知,全省99个单位被授予“三星级公路收费站”称号,其中我公司台州、台州南、大溪收费所榜上有名。这是继2003年临海南收费所被授予“三星” 称号后,我公司所辖路段的四个收费所全部获此殊荣。
省交通厅希望被命名的三星级单位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立足新的起点,迎接新挑战,坚持服务宗旨,体现时代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拓展服务内涵,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品牌,为促进我省交通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征费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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