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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06-04-06 来源: 浏览次数:4571 次

公司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议事方法等,3月,公司制订并实施了《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该制度主要就以下几方面作了规定和明确:
一、安委会机构设置。安委会由公司领导和各部门(所、中心、房地产公司,下同)负责人组成。安委会下设五个管理实施小组,包括: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小组;工程、养护、运行设备安全管理实施小组;运行安全管理实施小组;交通安全管理实施小组(所、中心);交通安全管理实施小组(公司本部)。安保部是安委会的工作机构,承办安委会的日常工作,负责联系、督促、协调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委会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工作政策法规及规定,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订公司安全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小组及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签订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安全管理实施小组工作职责。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组织安全教育、安全宣传、安全培训、制订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逐级分解责任到人到岗。
四、安委会工作制度。1、统一领导制度。安委会是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的议事协调指挥机构;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小组、各成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接受安委会的统一领导,服从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调度、指挥,对安委会负责。2、分工协作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安全管理实施小组对各自工作职责负责;在安委会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小组、安委会各成员之间必须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团结协作;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小组、安委会各成员必须服从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大局,有关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分歧,应及时提交安委会协调解决。3、请示报告制度。各安全管理实施小组、安委会各成员要及时请示和报告各部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及处理情况、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监控和管理情况、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见与建议等。4、联席会议制度。安委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联席会议。5、督促检查制度。安委会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指示、重要会议精神等方面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6、考核奖惩制度。通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形式,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度综合考评及奖惩,考评情况作为先进部门和干部任职等方面的考评条件。7、日常事务处理制度。安委会的会议组织、信息处理、工作联系等日常工作由安保部负责。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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