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股票持有人过世该如何处理 |
发布日期:2006-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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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票持有人过世该如何处理
在我们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常会接到股东这样的询问:“我父亲(母亲)已经过世,他(她)名下的高速公路股票应该如何处理,分红怎么领?” 我们公司自1993年成立,至今已有12年。经历十余年的风雨,不少股东的情况也发生了变化,如遇到上述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呢?笔者在这里告诉您:首先,持原股东身份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台州高速证券代理处查明原股东持股情况;然后,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上面应写明被继承人、继承人,以及继承股数等内容;最后,继承人持身份证及公证书到台州高速证券代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需特别说明的是:如被继承人已领取省股权托管中心发放的股权托管帐户卡,则继承人需办理开立股权帐户并办理股票过户手续,开户费:个人股东为10元;过户费:个人股东为其股数的8‰。
(郑狄 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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