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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9-17 来源: 浏览次数:11879 次

关于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于2019917日在台州市政府花园招待所一楼参政苑召开了2018年度股东大会。

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陈文波主持,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股数为:16913883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78.31%,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大会经鼓掌表决推举了监票人、计票人,经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69138833股,同意:1691388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69138833股,同意:1691388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69138833股,同意:1691388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69138833股,同意:1691334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7%,反对:5400股;弃权:0股。

五、2019年度投资计划》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69138833股,同意:1691388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关于向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出借资金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69138833股,同意:1691388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董事会聘请了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见证意见书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019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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