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高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2019年9月23日至11月28日,台州市审计局对我公司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2016至2018年度,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我公司于2020年1月9日收到台州市审计局送达的《审计报告》(台委审办责报〔2019〕51号)。
台州市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报告》,指出了我公司未采取招标等公开方式选择高速玉环大酒店委托经营承包方、内部控制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并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我公司按照台州市审计局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研究,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逐项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高速集团未采取招标等公开方式选择高速玉环大酒店委托经营承包方”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公司对高速玉环大酒店第二轮经营承包采用合作方案比选的方式选取承包人,虽然最终决策经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议、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通过并报市国资委备案,但仍不符合公开方式招标的要求。具体整改措施:
1、对高速玉环大酒店第二轮经营承包具体负责的经办部门和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招标相关规定,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3、在第三轮承包中严格遵守招标相关规定,将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选取合格承包人经营高速玉环大酒店。
二、关于“高速集团未建立健全废旧路产物资处置机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公司已修订完善了《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现已严格执行该办法,保障国有资产权益。
三、关于“高速集团未建立小额项目招标代理和预算编制服务备选库供应商选择使用机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公司从2020年开始在小额项目招标代理和预算编制单位选取时不再采取一次性公开招标三家后再根据实际选取其中一家的方式,而是采取每年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一家实力较强的咨询机构负责公司的小额项目工程招标代理及预算编制工作。
四、关于“下属天和房产公司未采取招标等公开方式选择天和壹号茗苑房产项目尾盘包销方”问题的整改情况
天和房产公司尾盘包销,当时是经过多种清盘方案分析对比后,所采取的最为有利的保底清盘销售方法手段,是基于在最短时间内达到最好结果所采取的市场化手段,在方式上确实存在瑕疵,没有经过招投标等公开方式。今后,我公司将督促下属房产公司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完善房产销售管理方式,充分利用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房产合作销售对象。
五、关于“下属高速房产公司等4家公司公务接待审批控制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已认真予以纠正。今后我公司将督促下属公司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审批控制流程,严格执行接待清单登记制度。
六、关于“台州高速集团未采取招标等公开方式采购大宗金融服务”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公司根据台州市国资委2019年相继出台的《台州市市属企业资金存放暂行办法》和《台州市市属企业资金存放办法》等规定,制定了《
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目前我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竞争性资金进行存放。
七、关于“台州高速集团、高速房产公司部分资产未经评估直接向非国有单位出租”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引起我公司高度重视,审计提出该问题后我公司立即启动相关出租资产评估工作,原合同到期后,都按不低于评估价进行出租,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八、关于“台州高速集团部分服务类项目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采取招标等公开方式将所辖路段的安保服务直接发包给浙江黄岩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问题,在原安保服务合同到期后,我公司已采取招标的方式选择服务单位;
2、关于“未采取招标等公开方式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问题,因为我公司是股份制公司,聘请审计中介机构权限是董事会,本届董事会已聘请了任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我公司已告知董事会审计发现的问题,建议本届聘期结束,由董事会决议采取招标等公开方式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中介机构与控股股东选择的中介审计机构一致。
九、关于“下属高速房产公司、仁和房产公司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高速房产公司位于天和大厦的17间余留商铺均未办理产权证书”的问题,高速房产公司已于2020年11月6日成功办理了天和大厦余留17间商铺的产权证书;
2、关于“仁和房产公司购置的3台打印机未登记固定资产,涉及金额0.5万元”的问题,2016至2018年,仁和房产公司购置的3台打印机单价不超过2000元,按公司制度可不作为固定资产登记,仁和房产公司已按照低值易耗品进行登记管理。我公司已要求下属房产公司今后切实加强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我公司对上述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特此公告。
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