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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闻客户端10月13日刊登:冒充“绿农车”偷逃通行费 这两名驾驶员获刑

发布日期:2017-10-13 来源: 浏览次数:5085 次

冒充“绿农车”偷逃通行费 这两名驾驶员获刑

在厢式货车门口叠满两排苹果,车厢内却暗藏普通货物,高速公路出口缴费时,谎称自己所载货物是鲜活农产品,要求减免通行,司机陈某、常某某二人假冒“绿色通道”车辆(以下简称“绿农车”)蒙混逃费近50次,逃费金额达13000余元。10月12日,台州黄岩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陈某、常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和8个月,并各处罚金5000元。

改装车厢夹板暗藏“机关”

今年3月1日凌晨2时许,一辆标有“蔬菜特供”、车牌号为沪DL1247的红色厢式货车驶进台州高速公路台州收费所“绿农车”专用收费道口,出口司机申报“绿农车”运送苹果,要求减免通行,读卡后显示该车免费金额为250元,收费人员按规定对该车进行开厢核查。

车厢正后门打开后,一箱箱苹果整齐叠放至车厢顶部,收费员跳上车厢抽取几箱查验,里面确实装载着苹果,搬移几箱苹果后,发现靠近车厢门口叠放的两排苹果箱后却焊接着一道木板夹层,车厢里层被遮挡住。打开夹层,收费员发现车厢里暗藏“机关”,里面堆放的并不是苹果,而是一整车的塑料开关等摩托车零配件。

驾驶涉案货车的两名司机坚持辩称,自己所驾驶的是运输苹果的货车,符合“绿农车”免费通行政策。

收费人员随即要求司机靠边停车,对其宣讲冒充“绿农车”的严重性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最后,在证据面前,二人不得不承认冒充鲜活农产品车辆企图逃费的事实。

收费所工作人员选择了报警。警方第一时间赶至现场,将涉案二人传唤到案。

图为涉案车辆

图为工作人员在检查车辆

冒充运载苹果车辆企图蒙混过关

据二人交代,去年6月,常某某买了一辆货车跑运输,运送零配件、机械设备等,叫上老乡陈某帮他一起开车装货。两人获悉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可以享受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优惠政策,就动起了歪脑筋,用夹板将车厢改装成内外两个大小不一的空间,大空间装载货物,小空间在车厢门口堆放两排苹果,伪装成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企图逃避缴费。去年9月以来,二人冒充鲜活农产品车辆运输普通货物,频繁进出高速公路,多次侥幸逃缴通行费。

3月1日,陈某、常某某因本案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同年9月11日,检察院以陈某、常某某犯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期间,陈某、常某某合伙利用国家保障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免费通过收费站的政策,驾驶自行改装的货车,运送零配件等普通货物来往于浙江、上海等地,途中冒充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40余次通过台州、台州南、温岭西等地的高速收费站绿色通道,5次通过上海的枫泾、大港高速收费站绿色通道,逃避车辆通行费共计13000余元。

在法院审理期间,陈某、常某某已共同向法院退缴违法所得。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常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合伙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二人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予以惩处。

严厉查处假冒“绿农车”

台州收费所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2月,他们在查验“绿农车”免费车辆工作中发现涉案车辆进出高速公路的异常情况,就开始重点关注该车动向。3月1日凌晨,当常某某、陈某驾驶该车出现在台州收费所出口处时,一直“守株待兔”的工作人员当场将其查获。

那么,究竟怎样的车辆符合“绿农车”免费通行优惠政策?

国家对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实行“绿农车”免费通行政策,按照规定,享受“绿农车”政策的车辆,装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重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且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农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

台州收费所负责人表示,国家出台鲜活农产品“绿农车”的目的是为了减轻农产品的流通成本,但被部分不良运营车主钻了空子,采取各种方式冒充“绿农车”偷逃通行费。收费所决不会给假冒车任何逃费空间,对于恶意严重违规冒充“绿农车”车辆,一经发现,在补缴通行费的基础上,将车辆列入高速公路“黑名单”管理系统,不再享受“绿农车”优惠政策。

叶茂 林静

刊登于2017年10月13日浙江新闻客户端:

http://zj.zjol.com.cn/news/7751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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