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口拦截系统在台州高速公路上岗 |
发布日期:2007-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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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口拦截系统在台州高速公路上岗 查处超速违法数千起
“对不起,你的车辆在我省境内高速公路上有超速违法行为未处理,请及时到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处理。”1月4日上午,在甬台温高速公路台州收费站广场上,台州高速交警支队民警正在利用卡口拦截系统提醒过往司机及时处理超速违法,以免给自己出行带来不便。 据了解,目前高速交警总队在全省建立了30个卡口拦截系统,正陆续投入使用。此系统会根据安装在收费通道旁的摄像头对进出车辆进行拍摄,将车号牌与系统内的交管数据库进行比对。如发现该车在我省范围内高速公路上有超速违法行为未处理,系统将马上报警,并同时将车号和违法行为显示到设在收费广场的可变情报板上。值勤民警根据显示内容,对车辆进行拦截检查,提醒司机及时到单位处理。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有关规定车辆在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前,对该机动车不予办理转移登记,不予核发检验合格证。因此,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和车主,如有超速违法应尽快到高速交警支队接受处理,以免出车在外被卡口拦截造成被动。 目前,台州境内高速公路收费站里只有台州、大溪等主要收费站安装了该系统。其中台州收费站的拦截系统自2006年11月中旬就已投入使用,至今已陆续有近2000 辆车次到交警队接受处理。如驾驶员因种种原因未接到违法处理通知书,可及时登陆浙江高速交警公众网进行查询。待系统全部投入使用后,驾驶员和车主可以选择在我省任何一个高速交警支队违法处理点接受处理,这既方便了违法处理地点的选择,又提高了民警现场查处率,维护了执法严肃性。
(余朝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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