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重点内容 |
发布日期:2017-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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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重点内容
确立一个总目标:全会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全会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明确五个体系的总布局:从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等5方面,对总目标进行展开。
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大任务: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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