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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直属机关纪工委2007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7-08-28 来源: 浏览次数:4395 次

中共台州市直属机关纪工委2007年工作要点 

台机纪[2007]1号 


2007年,市直机关纪工委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体制改革为新起点,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上级党委、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围绕中心,注重教育,强化监督,惩防并举,为我市的“两个社会”建设走在前列而努力。着重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扎实推进党风廉政教育,不断深化机关廉政文化建设
(一)认真抓好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江泽民文选》,按照市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部署和要求,在研读原文的基础上,组织座谈讨论、撰写学习体会、开展知识竞赛等活动,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力求学以致用;切实抓好市三届三次党代会、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不断提高机关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积极开展具有时代特征、符合机关实际的机关廉政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文化力在预防腐败方面的作用。
(二)继续抓好正反典型和党政纪条规教育。拟组织一场先进事迹报告会和一次现身说法警示教育会,组织开展遵章守纪大家谈等活动,坚持每2个月向机关中层及以下党员干部寄送一篇廉政文章,以先进典型引路,不断弘扬正气;以反面典型为鉴,打击歪风邪气;以纪律条规为镜,检验干部言行,努力营造工作优良、纪律严明、清正廉洁的机关干部形象。
(三)发挥网络教育作用。要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容量大、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等特点,办好台州机关党建网站纪检工作栏目,将党员教育的有关教材、经验、体会及相关信息,及时发布在网上,力求每周都有党员教育的新内容,为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源源不断地提供精神食粮,努力构建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平台。
二、切实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一)认真落实已有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层干部党风廉政承诺制和机关效能建设等相关制度的落实;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切实抓好涉及人事权、财权、事权有关规定的落实,做到权责明确,定期检查,违规必究。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研究制订有关党内监督制度,疏通监督渠道,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相关制度和办法,切实维护广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决策权,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研究起草构建和谐机关的有关纪律保障制度,为建设和谐机关提供纪律保障。建立健全机关建设的相关规定和制度,明确违规责任追究办法,使制度更具刚性。
(三)着力构建惩防体系。按照市委关于《中共台州市委关于推进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工作的意见》的分工和要求,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充实完善《台州市市直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使其更具操作性,更有约束力;疏理完善已有制度,努力形成制度体系。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严肃党的纪律,严查违纪案件
(一)高度重视群众信访。通过受理和查办群众的信访件和开展 “访民情、解民忧、促和谐”,“恳谈日”等活动,切实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努力做到有信必理、有求必应、有诉必果;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单位内部,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保持查案的高压态势。要通过信访初查,与有关执法、执纪机关的联系等渠道,发现和挖掘违纪案件线索,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着重查处机关科和科以下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利用职权侵占集体和人民利益的案件,失职渎职、弄权勒索的案件和商业贿赂案件。对其中一些典型案件,查处后要进行解剖,分析发案的原因和教训,警示教育他人,发挥查案的治本功能。
(三)确保案件质量。要严格按照案件检查工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完备、处理恰当、程序合法”的要求,依法、依纪、文明、安全办案,不断提高查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同时,对符合公开审理条件的案件,要一律实行公开审理,将事实、证据摆到桌面上,让案件当事人和有关方面的人员共同审(认)定,使所查的案件经得起本人的申辩,经得起他人的询问,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一)构建监督工作平台。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按照《条例》和《实施办法》赋予纪检机关的职责,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制定和完善发展党员和党内选举的公示制、票决制,党内事务公开制、集体决策制、班子讨论“一把手”末位发言制等相应的监督制度和办法,为有效监督构建工作平台。
(二)突出监督工作重点。在开展面上监督的同时,要突出对机关中层干部,尤其是中层正职和主持工作的副职的监督;突出对涉及人、财、物的公共权力行使的监督和机关效能监察,如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诸环节,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变更设计、提高容积率,执罚、执收、执纪的自由裁量权,项目审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审批时限,大宗物资采购等;突出对作风建设中“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落实情况、市委“七个减少”“四个不”执行情况的监督;突出对与群众直接接触、联系的岗位的监督。
(三)加强监督检查。着重围绕重要政策、重大方针、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和维护群众利益进行监督检查,在经常性督查的基础上,全年拟组织2次以上重点督查,保障政令畅通;督查工作要做到事先、事中、事后相结合,以事先、事中为主,将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结合,构建立体监督网络;落实和完善中层干部任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同本单位各处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谈话、述职述廉、回复组织函询等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和方法;严肃责任追究,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尤其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坚决纠正,该批评的批评,该追究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违纪的、予以立案查处,决不护短。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执纪水平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要继续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在理解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在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同时,要努力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经济、法律等相关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拓宽知识面,全面提升纪检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创新型、和谐型”人民满意机关活动,高标准,严要求,树立纪检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争做勤政廉洁、干净干事的模范;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和要求,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遵守办案纪律,争做遵章守纪的模范;发扬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争做铁面无私、公正执纪的模范。
(三)加强调研,务实创新。要加强新形势下机关纪检工作的研究和探索,尤其机关纪检工作体制发生变化后,如何适应变化了的形势和任务,更好地发挥纪检工作的职能作用,如何建设和谐机关,纪检工作在建设和谐机关中如何发挥作用等,需要调研和实践,虚心学习兄弟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以与时具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勇气,加强和改正机关纪检工作,不断推进纪检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为市直机关的“两个社会”建设提供纪律保证,以实际行动向党的十七大献礼。

中共台州市直属机关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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