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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大以来党的反腐倡廉工作

发布日期:2017-08-28 来源: 浏览次数:3975 次

十六大以来党的反腐倡廉工作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科学总结反腐倡廉的经验,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高度,提出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中央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的贯彻执行。十六大以来,每年召开的中央纪委全会都对这项工作作出部署。通过开展监督检查,纠正了一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查处了一批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保证了政令畅通,维护了党的团结统一。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面向全社会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风尚和社会氛围。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党员干部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程度不同的纠正和解决,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惩治腐败。对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坚持重点查办党政领导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纪案件,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支持,为国家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有力地震慑了腐败分子。
  加强党风政风,认真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这些年,中央纪委全会每年都要针对一个时期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出工作部署,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坚决纠正土地征收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企业违法排污和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
  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十六大以后,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的需要,增加了投资体制改革、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工作,逐步推进党务公开。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特别是加大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为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还组建了专门巡视机构和专职巡视队伍,各省(区、市)的巡视范围逐步向县(市、区)延伸。对中央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着重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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