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车道抛锚,引发撞人事故 |
发布日期:2007-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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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车道抛锚,引发撞人事故
在家等候丈夫的李女士,不但没有等到丈夫的平安归来,反而等到的是丈夫死亡的噩耗。 11月17日零时,李某驾驶一辆轿车从温州返回台州老家,当车辆行驶至甬台温高速公路台州段宁波方向183公里(过院桥1公里)处时,车辆碰撞了中央护栏,致使车子抛锚在超车道上。当李某与另一乘车人陈某在检查车子的受损情况时,后方有一辆由安徽籍驾驶员李某驾驶的重型厢式货车由于避让不当,撞上了在车道内检查车子的李某和陈某,造成李某死亡,陈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本报提醒,如果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事故时,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注意后方来车,及时做好避让和安全措施,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然后立即报警,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的安全地方,同时注意后方来车,随时做好避让准备,夜间要学会灯光的判断,如果车辆的直射灯光向你快速冲来,要及时逃避,防止被车辆碰撞。
(苏来裕 汤好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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