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干的黄豆不能免费通行 |
发布日期:2008-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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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干的黄豆不能免费通行 本报提醒:粮豆类不属于“绿色通道”的免费范围
2月20日上午,一辆满载干黄豆大货车进入甬台温高速公路台州段某个收费站出口时,司机坚持认定自己装载的货物属于鲜活农产品,应该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收费所出示了相关文件材料,告知司机晒干的黄豆不属于鲜活农产品,僵持4小时后,司机还是交了通行费离去。 20日上午7时左右,一辆车号为浙J26130的四轴重型货车从王江泾入口,后在甬台温高速公路台州段某个收费站下高速。司机称自己装的是鲜活农产品,要求免费通行。当班收费班长按惯例对该货车装运的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司机装运的是整包的黄豆,从颜色上来看这批黄豆采摘下来有一段时间了,司机解释说:“黄豆是直接从外省收购的,是运到本地市场做豆腐用的。” 面对司机的辩解,班长马上拿出“绿色通道”管理办法的文件,指出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品种类的一项给司机看,对新鲜蔬菜的要求必须是可以鲜食的玉米、大豆、蚕豆等,装运的已晒干且用于制作豆腐的黄豆肯定不包括在内。司机一听班长的解释就有点发急了,一边叫嚷着:“谁说我的黄豆不能鲜食的呀,不相信的话可以咬咬吗,里面是软的,我不做豆腐还可以自己生吃的”。一边利索地从麻袋里抓出一把豆子递到班长面前。 随后,所内的行政值班人员也赶到现场对情况进行了解,积极向司机讲解政策,可司机的态度非常明确,自己的车辆就应该免费,要收费的话找货主去拿。双方僵持4小时后,司机最后终于交了通行费。 事发时,公司的征费管理部也积极通过电话与省农业产业厅和省公路局进行详细咨询,得知:装运粮豆类的车辆是未列入“绿色通道”免费范围,对鲜活果品蔬菜的理解应该是不能长时间储藏的,晒干的黄豆存放时间可以长达半个多月,是明显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按规定收取通行费无异议。
(王 慧 郭 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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