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救灾实逃费 此种行为不可取 |
发布日期:2008-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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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救灾实逃费 此种行为不可取
6月24日凌晨5:50许,一辆牌照为苏CD0538的货车徐徐驶入了台州高速公路某收费所。收费员小周远远地就已经看见了车身悬挂着“抗震救灾专用车”的红幅。“您好!”随着小周礼貌的招呼,司机徐某递上了一张免费单。 为了支援灾区重建,交通系统早就做出相应的布署,凡符合条件的运送抗震物资的车一律免费放行。所以小周准备查看证单后就让其放行。 就在此时,细心的小周发现了一个疑点,证单上的有效期和签署日期明显有涂改的痕迹,小周忙问:“师傅,你这个时间好象改过了吧,是把13号改成23号。”“是啊,是改过的,不过不是我改的,是那边签发的时候太乱了填错了。”司机徐某沉稳的回答道。回答的很流畅,但是小周疑虑顿生:台州的位置是在南方,如果有救灾车辆的话也应该是出现在进口,而不是出口,运输的方向不对,小周又问了“师傅,你咋开到这里来了呢?”“我是返程的,那单子上都写明了的。”徐某还是沉稳的回答。小周仔细核对了证单,单子上是有返程二字,但其它的字明显笔迹不同。“那你运的什么货啊?”“自行车。”“自行车,那不是救灾物资吧?“对,我们就是返回的时候带的货。”返程带货,怎么会是江苏牌照呢?”凭着自身的工作经验,小周觉得徐某假冒的可能性极大。 但是仅凭这几点,就说它是假的,似乎证据还不够充分,何况救灾车辆免费放行是国家的政策性的大方向,万一出错,那可不是一般的错。同事在旁说,要不放行吧,反正他有单子。小周却想,这种单子很简单,只要在电脑上直接打印就行,再花上个几十块钱做个假章一盖就行。可是如果该车真是冒牌货而让它免费通行的话,不是对其它正常缴费车辆的不公平吗?何况打着爱心的旗号,为自己谋取私利,这本身就是对真正进行抗震救灾的爱心人士最大的污辱。 于是,小周决定再仔细核查,一看印鉴上盖着广元县慈善会的字样,怎么读都觉的别扭。“师傅,你的章好象也不对,我们要求是县级以上民政局或者红十字会的。”“对啊,慈善会就是民政局下面的。”慈善总会只是个民间团体组织,啥时成了政府部门了呢?肯定是假冒的了。 但是徐某失去了好耐心,一口咬定就是慈善会就是民政局下辖机关,是有效的证单,还说“你打电话到那边去查。”小周说“要不,师傅麻烦你先退到旁边等一下,现在那边肯定没人上班的,等到八点左右我们立即查询。师傅你放心,只要你符合条件,我们肯定是免费放行的。”“不行,我急着下货,你们不能耽误我。再说,抗震救灾是大事,你们太没爱心了!”徐某有些急了。 难道真的错了,小周再次拿出有关文件,逐一核对免费条件,还是判断它为假冒的。为了慎重起见,小周请示领导后,决定请其先付费,如果经核实后是真的免费车的话,在下完货,可以回来进行退款。见瞒不过了,徐某才承认自己为偷逃通行费,更改证单的事实。 近段时间来,各行各业支援灾区重建的行动都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交通系统为了保障救灾物资运输的畅通和便捷,下发了有关文件,统一实行免费放行。有些司机就冲着免费二字做起了文章。有涂改有效证单的,有一张通行证合着用的:如6月26日晚8点许,豫K29939在该所通过时,因其通行证过期,在了解情况的过程中,该司机就坦言该车队好多车就一张通行证,一辆车在免费通行后,就把通行证交给另一辆早已等候在旁的车子,循环使用,从而达到不交通行费的目的。 支援灾区,本是爱心之举,没想到却成了不法司机的偷逃通行费的“试金石”,不知灾区人民听了做何感想。在此,笔者提醒这类司机,这种行为已经严重妨碍了抗震救灾秩序的正常进行。假的就是假的,且不说不一定能逃的了票,即使你真的逃了票,面对灾区你的良心真的能安吗?
周晓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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